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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来源: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24-09-18 15:19:02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经扶欢镇党委政府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为3名公共环境绿化岗,1名交通协管和文明劝导员,工作地点分别在石足村和松山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登记失业的我镇脱贫人口及监测户,性别不限。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服从安排;

3.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营业执照;

2.在其他单位就业和由单位购买社保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重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5.因户籍迁出重庆市等不再符合安置对象的人员;

6.已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四、公开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9月20日(9:00-12:00,14:00-17:00)。

(二)报名地点:扶欢镇社保所或扶欢镇各村居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

(四)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增减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扶贫手册(或证明)、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五、竞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

社保所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对照岗位报名要求,同市场监管所、乡村振兴办等相关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告知初审结果。

(二)考察

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三)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辖区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任职手续。非全日制按照每小时21元计算工资(由用人单位据实发放)。

七、其他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在任职期间违反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聘。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扶欢镇社保所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青青 联系电话:023-61270042

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