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电力大学数理学院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以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形式,面向全院公开招聘内设岗位负责人。具体方案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职数
序号 |
岗位 |
职数 |
1 |
院务秘书 |
1 |
2 |
外事秘书 |
1 |
3 |
教学秘书 |
1 |
4 |
科研秘书 |
1 |
二、岗位职责
(一)数理学院院务秘书岗位职责
院务秘书岗位职责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协助学院院长推进学院相关工作的开展。具体岗位职责包括:
1.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积极配合学院领导和各部门的工作。
2.协助学院院长开展学院日常行政事务的处理,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学院相关数据和信息,为学院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3.协助学院院长开展相关文件的起草、审核、发布及归档工作,确保文件管理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4.协助学院院长进行学院资源的分配与协调,包括设备、会议室、办公空间等。
5.协助学院院长进行对外联络和沟通,负责相关的接待工作,组织并协调学院内部和外部会议,包括会议通知、议程安排、会议记录、来访者接待、电话咨询等。
6.协助学院院长开展学院财务管理,开展学院相关建设经费的申请、分配、报销等事宜,严格把控教师报销单据的核验。
7.协助学院院长做好学科建设、科研管理、学术交流等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学院内部信息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8.完成学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数理学院外事秘书岗位职责
外事秘书的工作岗位职责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协助分管外事工作院长进行外事事务管理工作。外事秘书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协助学院处理好学院内外的各项外事工作。具体岗位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协调学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
2.协助起草全院外事工作的发展规划、制定校际交流计划、拟订协议、实施和管理交流项目。
3.协助学院重大外事接待活动的策划、实施,负责与国外合作院校和友好团体的联系工作。
4.协调全院外事活动,对学院对外交流活动进行审核并提供协助。
5.协助做好外国专家的聘请、报批、日常管理,配合教务处、系部做好外教的教学检查、教学评估和综合考评。
6.协助教职工出国(境)的选派、报批工作。
7.建立和管理外事档案。
8.完成学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数理学院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教学秘书岗位职责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协助分管教学副院长进行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教学秘书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业务素质和团队精神,熟悉教学管理规范,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协助学院完成教学管理和教研教改等工作。具体岗位职责包括:
1.协助落实教务处等部门下发的关于教学管理的各项任务。
2.协助完成学院各类教研教改项目的申报与结题、课题开发等。
3.协助完成学院教研教改材料的统计、汇总和整理工作。
4.协助完成学院与国际留学生相关课程的统筹和管理工作。
5.协助完成大学生双创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6.协助完成学院教学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7.协助完成学院专业评估、专业认证,以及配合完成工程认证相关工作。
8.完成学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数理学院科研秘书岗位职责
科研秘书岗位职责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协助分管科研副院长进行日常科研管理工作。依据国家、上海市和学校的科研规章制度及文件精神,运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组织协调各种科研活动,顺利完成科研管理。具体岗位职责包括:
1.及时关注各级网站通知,及时落实科研处等部门下发的政策、通知和文件,并协助学院领导开展科研相关政策法规、制度的宣传贯彻。
2.负责项目申报与结题、课题开发等资料整理工作。
3.负责科研资料的建档、归档工作。
4.协助草拟科研工作相关的计划、总结、办法和制度。
5.负责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安排和服务工作。
6.为校、院相关申报结题提供科研佐证支持。
7.负责年终科研工作量的统计、核算工作。
8.完成学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任职条件
按照《上海电力大学数理学院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聘任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操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敬业精神,以及良好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
3.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一定的相关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流程
1.有意者请下载并填写上海电力大学数理学院内设岗位负责人应聘表,发送至学院邮箱shiepslxy@shiep.edu.cn,同时提交纸质签名文件交至学院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6:00。
2.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并择优聘用。
3.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到岗履职,津贴待遇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数理学院党委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