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材料学院现面向校外公开选聘专职科研岗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学院简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始建于1952年,是我国培养金属材料及热加工工艺领域高级专业人才的重要发源地,是全国首批博士学位授权点、全国首批博士后流动站、全国首批“双一流”建设重点学科。首轮双一流建设获评“成效显著”,进入“培优学科”。学院现有材料结构精密焊接与连接全国重点实验室、空间环境与物质作用全国重点实验室、金属精密热加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以及先进结构功能一体化材料与绿色制造技术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等一批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国家级教学实验示范中心,近年学院年均科研经费约3.0亿元,固定资产约4.4亿元,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提供了国际一流的平台。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2022年评估排名名列前茅、连续多年入选全球ESI排名前千分之一行列(近万分之一)。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师德师风良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相关学科博士学位,具体申报条件参照招聘需求表(附件1)。
三、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者参照招聘需求表,将申报书(附件2)和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单位联系人。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
2.资格审查。基层单位审查申请者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方向、业绩成果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在符合要求的申请者中按照择优原则进行遴选,如无合适人选,取消本次选聘计划。
3.基层单位考核推荐。基层单位通过函调、谈话等方式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或教授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核把关,提出推荐意见,依规对拟推荐至学校的申请者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选聘人员应在校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
5.学校评聘。人事处会同党委教师工作部等相关部门对申请者有关情况进行复审把关,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拟聘任人选,人事处将拟聘任结果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6.公示。学校依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不得涉及保密信息,按有关规定妥善做好脱密处理。
2.拟聘人员一般应自通过学校审批之日起6个月以内来校办理入职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
(2)发现有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弄虚作假者;
(3)逾期不能报到、有犯罪记录、受过纪律处分、体检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不能全职到岗工作、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等其他情况的。
附件:
1、招聘需求表
2、专职科研岗申报书
3、申报情况汇总表
4、提交材料要求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