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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2024年自主招聘临时顶岗教师公告(9月)

来源: 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     2024-09-12 17:18:32

根据《新城区2024年招聘编制外临时顶岗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满足我校紧缺教师需求,按照以下程序自主招聘所缺教师。

招聘计划

小学语文教师

8名

小学数学教师

1名

小学英语教师

1名

小学音乐教师

1名

小学信息科技教师

1名

初中语文教师

1名

初中体育教师

1名

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

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6.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7.报名语文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8.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5.现役军人。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7.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所属单位在编教职工。8.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资格审查

重点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携带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报名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6个月以上);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5.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面试

我校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具有副高级职称专家评审组进行面试。

体检

拟录取人员须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工简章》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录取考生自费,费用由体检机构收取。

因本次招聘为急需紧缺临时顶岗教师招聘,对于不按时参加体检、不能按时完成体检(怀孕)、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通过道德品质、工作能力表现、违法违纪等多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进行备案聘用。

公示备案

考察合格考生由用人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送区教育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及合同签订。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扫描下面二维码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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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9月13日上午10:00截止。

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

2024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