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根据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相关要求,现面向李典镇范围内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河湖巡查与管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岗 位 |
岗位描述 |
数量 |
说明 |
河湖巡查与管护 |
河道两侧绿化、垃圾、河面漂浮物、河道污水排放等巡查巡视工作;长江及河道禁止非法捕鱼等违法行为的巡查巡护等。 |
3 |
男性 |
二、报名条件:
1、李典镇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退捕渔民就业困难人员优先选用)。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3、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上—59周岁以下(1965年9月12日—1974年9月11日之间出生人员)。
4、在“江苏省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可以查询到“就业困难”信息且符合公益性岗位报考条件,能够胜任河湖巡查与管护岗位身体条件和技能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项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27日
2、报名地点:广陵区远春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李典镇沿江村村委会)
3、报名要求: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本人4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李典镇河湖巡查与管护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其他事项:
1、报名结束后,李典镇农业农村局、李典镇社会事业局会同沿江村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招录事项全程监督。
2、对符合条件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综合面试,按照面试成绩1:1从高到低,初步确定人选,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远春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薪资待遇由双方根据工作岗位商定,不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合同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后,建立不高于招聘计划数的人员备用库,一年内如有退休、离职等原因流失,在备用库内按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经体检、公示后使用。
扬州市广陵区远春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