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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公告

来源: 新闻株洲     2024-09-12 09:48:51

为加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一批作为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机动队队员,进行常态化入职培训,坚持培训合格队员优先分配到各单位的原则,在培训周期内未合格的不予分配,将继续进行入职培训直至培训合格后进行分配。另按市区各大队实际需求招录一批,现将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由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9人,其中拟招录单编站管理指挥人员5人、搜救犬训导员6人、驾驶员10人、战斗员88人(其中50人作为机动队员招录进行常态化入职培训,坚持培训合格队员优先分配的原则,在培训周期内未合格的不予分配),实际招录124人,设置25%淘汰率(均为男性),聘用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支队按照招聘计划统一分派调剂到全市各所属队站承担驻勤任务。

岗位条件

(一)单编站管理指挥人员

1、年龄不得超过35岁;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中共党员;

4、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时间满10年(其中部队服役时间计入工作年限);

5、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间,在基层消防站工作满8年,担任班长骨干5年;任站长助理或政府专职站干部满1年。

6、通过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中级考试;

7、参照消防员标准进行体能考核,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8、政治审查合格;

9、单编站管理指挥人员需要岗前培训1年,其中3个月培训期,9个月代职基层班长骨干顶岗实习。

(二)战斗员

身高160CM以上(含160CM),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1996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等特殊专业人才以及退伍士兵、消防退出人员、2年及以上专职队员工作经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具有国家等级认证的运动特长、实战工作技能、县(团)级以上比武竞赛名次的考生以及在校应届毕业生,可酌情放宽条件。

(三)消防车驾驶员

身高160CM以上(含160CM),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2周岁至35周岁(1989年9月1日-2002年9月1日出生),持B2、A2、A1驾驶证。

(四)搜救犬训导员

身高160CM以上(含160CM),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周岁至32周岁(1992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出生),对动物有深厚的爱心和耐心,能够正确对待和善待搜救犬;需了解搜救犬训练方法,搜救犬行为分析,搜救犬驯养等方面知识,身体协调性良好,有较强的学习和沟通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和抗压能力强;承诺入职后担任搜救犬训导员工作年限需达到5年;有兽医学、动物科学、警犬训练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以及具备训犬资格证书或者搜救犬训导员资格证书者优先。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薪资待遇

单编站管理指挥人员月工资收入7000元起(含五险一金),培训期为3个月,仅发放生活补贴2400元/月(含服装费),培训期后通过考核合格后,进入顶岗实习阶段,发放全额工资的80%,并缴纳五险一金,顶岗实习期为9个月,顶岗期满后参加支队组织的单边站指挥人员后备考核,入库并正式任职后发放全额工资;

战斗员岗位月工资收入4000元起(含五险一金),培训期仅发放生活补贴2400元/月(含服装费),培训期为3个月;

驾驶员岗位月工资收入5000元起(含五险一金),培训期仅发放生活补贴2400元/月(含服装费)培训期为3个月;

搜救犬训导员岗位月工资收入5000元起(含五险一金),培训期仅发放生活补贴2400元/月(含服装费)培训期为3个月;

单编站管理人员、战斗员、驾驶员、搜救犬训导员试用期转正后,年度考评称职以上的,发放第13个月工资(当年12月份基础工资);每人每年享受4800元/人的职业年金,工作满三年一次性发放。另外服役时间、救援队伍工作时间视同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时间,可计入工龄工资(不计入招聘后工作时间),享受更高年限工资。按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额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

加入工会组织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福利物资。工作时间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及住宿,每年免费体检1次,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疗养、出行、游览、子女入学等优抚优待。工作表现优秀的可推荐参加在岗学历教育、B2及以上驾驶培训、与消防救援工作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取证之后由所在单位报销学费(分36个月返还至个人工资卡)。

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招录。符合任职条件且表现优秀的,可提拔为骨干或单编站管理指挥人员,并享受相应薪酬待遇。执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每月享受8天休息时间,按规定享受婚假、(陪)产假、丧假、年休假等假期。因重要工作任务等特殊情况无法休假或补休的按100元/天补发加班费;参加重大战斗执勤任务的按实际标准计发现场救援补贴。

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17:00报名方式:关注“株洲消防”微信公众号,下载《株洲市消防支队公开招录报名登记表》(附件6),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地址附后。报名咨询电话:0731-28492893报名咨询QQ群:934452849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报名地址:具体见附件5

资格审查清单

身份证原件

毕业证原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或电子版);

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

国家综合性消防员需提供退出证明;

在职或退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需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单编站指挥员人员岗位的除需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消防员职业技能中级鉴定原件,前工作单位党员身份证明;

搜救犬训导员岗位的除需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训犬资格证书或者搜救犬训导员资格证原件;

驾驶员岗位的除需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填写株洲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

准备以上资料后,前往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予以现场核查。报名和核查同步进行,未按时报名且未参加核查的视为自愿放弃。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件以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资格。

招聘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参加招聘考核。

体能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初步定为9月30日(视天气条件及时调整),地点设在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院内。测试前报考人员需签订《健康承诺书》(附件4),才能参加考试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原地跳高,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驾驶技能测试项目为:出入库、定点停车、坡道起步、侧方位停车、连续障碍等科目。

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期间参加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参与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

体能技能心理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支队组织在株洲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附件3《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检费采取自愿原则,由个人先行垫付约450元,由考生交给医院,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单位报销,复查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凡不参加体检以及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则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有意隐瞒疾病、伤病的报考人员,取消体检资格,已入职的,解除聘用合同。

政治复核

由支队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核现实表现。

培训入职

岗位入职培训前,签订《个人诚信承诺书》、《培训协议书》;首次聘期5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培训期间非家庭重大变故不予请假,试用期间正常轮休。

符合以下情形的予以淘汰

个人申请退出的;不服从管理、违反管理规定且经劝导后拒不改正的;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凡是发现患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不适合高强度训练疾病的;其他不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存在“绿色通道”“内部指标”“打招呼”“提篮子”等特殊情况。请所有考生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举报电话:0731-28492893。特别提示:本公告由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1: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下半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计划表.xls

附件2: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上半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附件3: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pdf

附件4:健康承诺书.docx

附件5: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地址.doc

附件6:株洲市消防支队公开招录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