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泰丰街道办事处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公路护路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农村公路护路员(乡村公益性岗位)12名,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桥)面的日常养护管理及巡查工作。
二、招聘对象
本次护路员招聘对象为无法外出或无业可扶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原建档立卡脱贫户,性别不限,年龄60周岁以内。所有招聘人员都需有乡村振兴局开具的脱贫证明。
三、薪酬待遇及用工期限
经考核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同时在合同期内为每个护路员购买人身意外险一份。岗位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565元。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符合农村公路护路员招聘条件的,在所辖村(社区)报名、经所辖村(社区)推荐,由泰丰街道办事处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市人社部门进行审核认定。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失业登记、困难认定表
③区镇处出具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证明
五、录用以及培训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人力资源市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统一在人社部门办理公益性岗位录用手续。一经录用,由市交通运输部门和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上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并及时安排上岗开展工作。
泰丰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