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安标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安标)隶属于中煤科工集团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前身为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所属的内蒙古安科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改制注册成立内蒙古安标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内蒙古安标现有正式职工103名,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57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计量师、安全评价师、无损探伤资质人员33人。从事仪器仪表类、机电设备类、露天选矿类、电气设备类、非金属制品类、通风及救护类、无损探伤类7类服务项目检测检验。
为进一步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快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公司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经验财务、消防检测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营财务岗2名、消防检测岗1名,合同性质:劳务派遣,工作地点:包头、鄂尔多斯、内蒙古自治区及区外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意识,录用后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6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
6.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7.工作经历要求:相关岗位须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8.资格证要求:取得会计、消防检测相关证书者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聘任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发布信息
在http://www.bfrsks.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均在(http://www.bfrsks.com/)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http://www.bfrsks.com/);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9:00—2024年9月13日24:00;
初审时间:2024年9月13日9:00—2024年9月14日24:00;
3.报名流程
①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
②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
③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即视为完成报名。
④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根据通知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三者有其一即可)和《面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与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告。
(二)面试成绩合格经报安标国家中心审批后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一)体检要求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且录用考察合格的,向被录用者发出录用通知,并按有关规定与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本次招聘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薪资3000元/月,试用期3个月,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公司正式工同工同酬。
七、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执行回避制度规定。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内蒙古安标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有权调整招聘岗位和数量,录用人员需服从工作单位和岗位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公司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的进程及结果将通过报名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予以关注,并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参加测试、体检、报到等,则视同弃权,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经综合研判,确定应聘者中无合适人选的,本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对相关岗位的招聘工作。
(五)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六)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76
政策咨询电话:0471-5186945
内蒙古安标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