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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南公安分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来源:钦南公安     2024-09-11 09:51:51

根据《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本次招聘的是钦南公安分局执法执勤类警务辅助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公安民警开展预防制止犯罪、治安管理、巡逻防范、场所检查、安全保卫、交通管理等可以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警务辅助人员由钦南公安分局统一调配、管理和使用。

(二)招聘人数

1.治安、巡防(岗位一):25人。适合男性,退役军人优先。

2.文秘文职岗(岗位二):5人。大专以上学历,中文、计算机、多媒体等专业优先。

3.交通管理(岗位三):8人。适合男性,退役军人优先。

4.警犬训导岗位(岗位四):2人,高中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0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或者有特殊岗位特长人员适当放宽。

(四)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部分职位要求专科以上学历。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有纹身者不予聘用。

(六)自愿服从统一工作分配。

(七)符合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或因酒驾、醉驾或毒驾被处罚过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教师及其他行业的执业资格证书的;

8.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从事过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钦南公安分局政工科612(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109号)

(三)报名材料

1. 填写的《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 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

(四)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办理报名手续。

注意事项:

1.全程审查。应聘资格的审查将贯穿招聘全流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有伪造、假冒、修改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符合加分条件的,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五、测试考试

(一)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即可参加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①长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②10米×4往返跑,③纵跳摸高。体能测试计分数,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附后。

注意事项: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自觉放弃测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以及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相关知识等。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加分条件:考生为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的,民警配偶或子女的,退伍军人的,全日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的,加10分。以上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不真实的,不予加分。

(三)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考试综合成绩折算方法。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一)确定名单。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以此类推。

(二)体检。体检安排在市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除身高、视力标准按照本公告外,其他体检内容和指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政审考察

在体检的同时,按照《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展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前,政审对象要提供“报名所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察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缺额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十、薪酬待遇

平均工资待遇约为2500元/月(包含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费用)。

十一、建立人员候录库

笔试、体能测评、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钦南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

十二、其他事项

(一)信息咨询渠道。涉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可登录“钦南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77-2839951。

(二)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可以随时通过招录QQ群接收考试、体能测试等关于时间地点的通知。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身份核验。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应聘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

2024年9月10日

辅警招聘体能测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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