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面试等环节,拟录用刘远明同志到我公司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任职要求 |
拟录用人选 |
综合成绩排名 |
性别 |
籍贯 |
年龄 |
学历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备注 |
1 |
营销中心 |
大客户经理 |
1、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2、专业要求:营销类、电子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3、知识要求:熟悉招投标整体流程,了解标书制作; 4、经验要求:有3年以上教育装备行业B端销售经验; 5、其他要求: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吃苦耐劳能力。 6、其他要求:看好教育行业,有意于在该行业深挖;能够适应出差; 7、有核心客户资源优先。 |
刘远明 |
1 |
男 |
河南信阳 |
37 |
本科 |
河南科技学院 |
法学 |
具有11余年的高校教育信息化行业销售经验和河南省高校、渠道等客源资源 |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咨询:联系人白璐、联系电话13666168797、邮箱lu.bai@changhong.com
监督投诉:
1.长虹集团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816-2418450
2.长虹集团纪检部门监督邮箱:chjw@changhong.com
3.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12875
4.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