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德保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数
招聘名额为2名,为非人民警察身份性质,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列入公安机关辅警队伍管理,由县公安局统一分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体岗位招聘详见《德保县公安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德保县常住户口的居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5日至2006年9月5日间出生);
4.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在1.65米以上,语言表达流畅,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6.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2)部队退伍、复员军人;
(3)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5)有公文写作及相关经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行政处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方法、程序
招聘工作由德保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依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计算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4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德保县公安局一号办公楼五楼辅警管理办公室。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个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征信报告、机动车驾驶证及其他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相片2张。
4.初审: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身高、年龄、学历等条件进行初审。
(二)体能测试
参照国家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项目为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1、公文写作(文字录入、Word文档编辑、Excel表格制作),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2、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3、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考生面试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的入围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体能测试+笔试成绩的总分高的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资格,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则不予以聘用,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政审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将拟聘人选方案报中共德保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薪酬待遇
招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协议,薪酬待遇按德保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确定工资。聘用期内,聘用人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被聘用后统一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聘用期间每月考核一次,年内累计3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咨询电话:德保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0776--3835526。
德保县公安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