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结合房山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将2024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39个单位,拟招聘106人。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5.热爱教育事业,并符合岗位要求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北京生源毕业生。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三)年龄要求
1.35周岁及以下要求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30周岁及以下要求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7周岁及以下要求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其他要求
1.北京生源毕业生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留学生须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2.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不及格、补考和重修记录、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3.应届毕业生要求:应届毕业生包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和2023年离校期间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且退役后1年内的人员;参加西部计划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的人员。如遇被单位审核不通过情况,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说明相关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北京生源留学回国人员应届毕业生的要求参照上述执行。
4.教师资格要求:报名时须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本学段或者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岗位表中职位简介为“中小学教学”的须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职位简介为“初高中教学”的须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班主任岗位教师资格学科须为数学、语文、心理学科 , 科学岗位教师资格须为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
5.具体条件详见各招聘岗位。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9月13日10:00至9月20日11: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网站顶部点击进入“个人办事”--“个人登录”,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户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必须与岗位需求相符,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在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重新上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在9月20日17:00前可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一次现应聘岗位的报名信息,再次提交审核(超过9月20日17:00:00时间提交的审核不予通过)。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报考人员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可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非工作日不提供咨询服务)。
后续考试安排(含调剂)、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环节工作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具体事宜将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在房山区人民 政府网站-通知公告(https://www.bjfsh.gov.cn/zwgk/tzgg/)相关信息, 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打印报名表
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28日17:00前登陆《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报名表。
(三)考核安排
综合测试、业务考核和面试三者一体进行。综合测试成绩、业务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50%、20%。总成绩为100分,60分为合格。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比例1: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将现场进行,对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进行审核,请按以下顺序提前整理好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申报表;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须提交本人页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档案存放机构的存档证明(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6.教师资格方面,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
(2)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须打印并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查询截图;
(3)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有高校出具的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
7.非应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和已修完全部课程的成绩单(教务主管部门盖章);
9.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
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进入考察及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安排。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人事档案等,档案需符合《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要求。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情况,聘用单位可根据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及体检通过人选,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https://www.bjfsh.gov.cn/zwgk/tzgg/)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顺延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如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拟聘用人员无故未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需要说明的情况
1.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档案转入属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
3.北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3年。非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6年。如在聘任期内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岗的将按照聘用合同内容追究相关责任。
(八)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认定为失信人员;
(2)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
(3)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档案审核不合格的;
(5)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6)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7)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
(8)上岗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的;
(9)非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
(10)试用期考核不合格;
(11)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2.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考申请时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培训机构,请提高警惕。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