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职务、数量及相关要求
1.食堂厨师(1-2名)
2.炊事员(2-3名,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优先)
3.蒸饭员(1名,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优先)
4.保洁员(1-2名,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优先)
5.行政辅助人员(1-2名,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优先,能熟练操作常用的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财务知识)
二、招聘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事业,热爱工作,有吃苦耐劳精神,能服从单位的管理和安排。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做事认真仔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一)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的或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三)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四)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五)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六)患有食品安全相关的传染性疾病的。
四、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工资按照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相关标准执行,编外岗位人员工资按照按照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外职工工资待遇相关标准执行。
五、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所需材料:《就业创业证》(原《失业证》)、身份证、户口本,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3张。
(二)公益性岗位使用期三年,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间如工作能力与岗位不相适应,用人单位可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所签劳动合同内容规定为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398815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