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向上取整)。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
2024年9月11日(周三)上午7:30。
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五、体检纪律
1、体检实行封闭管理,参检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体检过程中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2、参检考生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及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参检考生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隐瞒病史,一经查实有代检或其它舞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近期红底二寸免冠照1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参检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迟到2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2、参检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保证充足睡眠,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剧烈运动。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勿穿连衣裙、连体裤及胸口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衣服及饰品,请勿佩戴美瞳、隐形眼镜,避免浓妆。
4、检查当天需抽完血,做完腹部B超检查后方可进食。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急慢性病受检者,请向医师说明病情及服用的药物或药名及携带药物备用。
5、孕妇(尤其是早孕妇女)、哺乳期妇女及有可能怀孕的女士受检者,请先告知体检中心工作人员不做X光、CT等放射类检查。如在月经期间,请勿留取尿标本及妇科检查。未婚妇女不做妇科内诊检查。
七、考察工作
1、考察时间:2024年9月19日前。
2、考察方式:我厅将派出考察组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请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我厅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3、注意事项: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请考察对象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联络。
咨询电话:0351-7676040
附件: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考察名单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