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发展和员工队伍建设需要,现启动集团总部一般管理人员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和注重业绩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依法依规选聘的原则。
二、选聘职位及方式
1.集团纪委工作部执纪审查岗(主办)1-2名。
2.选聘方式。面向集团内部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具体按照《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员工公开招聘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三、岗位职责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参与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参与承办集团公司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承办对党员干部尽责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2.负责协助群众来访的接待、登记、记录等工作,承办本级受理的问题线索的谈话函询、初核及审查调查工作;
3.负责拟定谈话方案、初核方案,起草初核报告、谈话函询报告、立案呈批报告、违纪违法事实材料、审查调查报告、监督检查报告等重要文件;
4.负责承办问题线索处置中涉案款项暂扣、登记上交、收缴工作,承办信访及审查调查卷宗归档工作,协助信访及综合管理岗综合管理工作;
5.负责承办重大责任事故责任人的调查处理工作,承办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情况的“一案双查”;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35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专业不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学类、财务类、审计类等相关专业优先,具备法律、会计、建造师等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优先;
4.3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纪检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或法务、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
5.熟悉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案件查办能力优先;
6.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
四、选聘流程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择优比选、会议决定、健康体检、依法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5日24:00,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陆集团网站(www.huashi.sc.cn/xxgk/tzgg.htm),按通知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签字版、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提供教育部认证报告)、职称(执业)证书、获奖证书等其他代表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发送到邮箱:huashidg02@163.com。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即无条件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和邮箱,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聘名额原则上应达到3:1,如符合条件的人选较多,则增设简历比选环节即通过简历择优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选;若未达到上述比例,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推进后续选聘工作。对通过资格审查者,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比选具体事宜;对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择优比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两轮筛选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会议决定。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评价结果,集团经综合研判,研究决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健康体检。公示无异议后通知拟聘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同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工作或重新提出递补体检人选另行研究决定。
(六)依法聘用。按规定程序与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后续事宜。对新聘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薪酬福利
薪酬福利待遇按华西集团总部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028-83347763
袁老师 028-83377970
附件:集团总部一般管理人员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