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新建区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相关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递补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工作已结束,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报考岗位 |
岗位代码 |
笔试准考证 |
入闱分数线 (综合总成绩) |
1 |
杨紫玮 |
综合岗1 |
101 |
12408170110 |
76.16 |
2 |
林杰 |
综合岗3 |
103 |
12408170109 |
76.69 |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上午8:00(届时迟到或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集合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街道新建大道239号(南昌市新建区纪委206室集合)。
体检由区纪委监委会同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 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安排到具备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因体检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程序递补一次,此后环节不再递补。
三、体检须知
1.请入闱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好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请按安排的体检日期进行体检,体检前请您尽量保持正常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因需进行抽血、B超等餐前项目的检查,必须空腹进行,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时后不要进食,体检当天不能吃早餐。
3.建议体检当日不要化妆,以免影响医生对疾病的判断;不要穿戴太复杂的服装,以方便体检;不要佩戴金属饰物;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
4.女性受检者体检如经期、备孕、怀孕或可能已受孕,事先主动告知医护人员,怀孕或已受孕者禁做X线、CT等放射性检查。怀孕考生须携带近期三甲医院开具的怀孕证明。
5.抽血、上腹部B超检查等空腹检查完毕后,才可以去吃早餐。
6.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
7.参加体检人员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逐项检查,体检时,不得大声喧哗,须保持体检现场秩序。
8.体检时,参加体检人员严禁与外界联系,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查处。
9.由他人代检者,取消体检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10.需体检复查人员,将于近期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届时联系不上,作弃权处理。
四、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91-83700591
监督电话:0791-83705926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