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兜底的作用,经调查摸底、岗位申报、街道(乡镇)级或主管部门审核、市级认定等环节,核定“太仓市中和护理院护理员”、“静江佳苑、丰华苑小区安置小区保洁与设施维护员”等8个岗位为公益性岗位,并拟面向本市就业重点人群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 |
从业要求 |
工作地点 |
月工资标准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太仓市中和护理院 |
护理员 |
2 |
照顾老人生活起居 |
沙溪镇 |
3000元 |
孔令娜 |
13145105595 |
2 |
太仓临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安置小区保洁 |
4 |
身体健康,服从管理 |
静江佳苑,丰华苑 |
2490元 |
彭慧 |
17751201765 |
3 |
太仓临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安置小区设施维护员 |
2 |
身体健康,服从管理 |
静江佳苑,丰华苑 |
3500元 |
彭慧 |
17751201765 |
二、招聘条件
1、已在太仓市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2、身体健康,具有就业能力,能够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3、同等条件下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优先。
三、报名方式
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也可向户籍地所在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或街道(乡镇)人社部门申请,由其向有关单位推荐。
四、安置及用工形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双方达成意向后,由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依法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若违反合同,用人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联系电话:0512-53582348
太仓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