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与测绘工程学院(2016年由资源学院更名)是河北工程大学办学历史最为悠久、最具文化传承的学院之一,长期服务于采矿、测绘、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领域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
学院现有教职工61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4人,硕士生导师3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72%,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教师占比16.4%。拥有中国科协海智计划特聘专家、全国煤炭工业先进工作者、全国煤炭教育先进工作者、全国煤炭行业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河北省优秀教师、河北省“三三三”二层次人才、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等国家级和省级人才称号教师20余人。
学院设有采矿工程、测绘工程、安全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4个本科专业,拥有矿业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矿山空间信息工程自设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资源与环境(矿业工程、测绘工程、安全工程)3个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牵头建有河北省煤炭矿井建设技术创新中心、河北省高校煤炭资源开发与建设应用技术研发中心等4个省级和邯郸市深部巷道围岩控制及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邯郸市自然资源空间信息重点实验室等8个市级科研平台。与美国阿拉斯加大学、东密歇根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等10余所国际知名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近五年,学院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25项,承担企事业委托横向课题20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8项,全国煤炭行业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主编/参编著作5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50余篇,其中SCI/EI论文67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54项,其中3项成功转化。
一、招聘专业
矿业工程、采矿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球物理学、安全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公共管理、软件工程。
二、引进博士的基本条件和相关待遇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胜任高校教学、科研工作。
4.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引进博士业绩成果如符合《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校政字〔2024〕8号)中“青蓝学者”人才必要条件,年龄要求按照“青蓝学者”文件执行。
5.国内博士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博士学位证;国(境)外博士应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本硕博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人才层次及引进业绩条件
人才层次分为:杰出博士、拔尖博士、接收博士。各层次人才的引进业绩条件如下:
1.杰出博士按照《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校政字〔2024〕8号)规定的“青蓝学者”招聘要求。
2.拔尖博士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SCI二区以上或中文EI期刊学术论文3篇,其中SCI一区或TOP期刊至少1篇。
(2)主持省部级以上教研或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的代表性成果,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研究生创新项目并发表SCI二区以上或 EI期刊论文至少2篇。
(3)获国家级奖励1项(限额定人员),或获得省部级奖励1项(一等奖前五、二等奖前三、三等奖前二)。
(4)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
3.接收博士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发表SCI或EI期刊论文2篇,其中SCI二区以上至少1篇,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研究生创新项目,并发表SCI二区以上期刊论文至少1篇。
(2)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1.按照引进博士人才层次和学科需要,可享受对应的安家费、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待遇。
2.杰出博士按照《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校政字〔2024〕8号)规定的“青蓝学者”聘期执行。
3.安全科学与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方向引进的拔尖博士,学校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40万元、科研启动费15万元;其他招聘专业引进的拔尖博士,学校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30万元、科研启动费10万元;安全科学与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方向引进的接收博士,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8万元;其他招聘专业引进的接收博士,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6万元。
4.拔尖博士和接收博士入职一年内享受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七级岗待遇。
5.面试考核时,申请安置配偶工作的:杰出博士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符合上级编制内安置政策的,安置正式在编工作;具有本科学历学位的,安置编制外工作。拔尖博士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安置编制外工作。接收博士不安置配偶工作。
(四)考核要求
1.杰出博士考核按照《河北工程大学“青蓝学者”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约定执行。
2.拔尖博士和接收博士的考核要求:
拔尖博士入职2年内,发放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待遇的50%,4年考核期内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完成相应的考核任务后(完成单位须以河北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各项任务不累加折抵),发放其余部分;考核期内未完成考核任务的,不再发放其余部分。
三、联系方式
凌老师
联系电话:0310-3967615;电子邮件:kuangcekyb@hebeu.edu.cn
李老师
联系电话:0310-3968762;电子邮件:xinwang_l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