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外聘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是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副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消防技术规范及专项规划编制的技术性、基础性工作;负责消防专家库的维护管理;负责消防档案的日常收集管理,组织消防业务培训、专家评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1名,协助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行政辅助工作。
(一)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学历及专业: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三)有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招聘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及个人涵养。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和身体健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免于刑事处罚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起,直至岗位招聘计划名额满额为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应聘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工作邮箱:xfzxzhkrs@163.com,邮件以“姓名+专业+联系电话”命名。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照1张(电子版),网上下载《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财政外聘人员报名表》按照要求进行填写。以上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依法依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本次招聘不设笔试,用人单位择优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未接到面试通知者,视为未入选面试名单。
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当天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以供验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择优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组织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市级以上三甲医院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依规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择期办理入职报到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首次签订1年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五、薪酬待遇
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通知》的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双休及国家法定假日。
六、其他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二)应聘者应诚信应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三)工作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花路3号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
(联系人:潘女士、颜女士,联系电话: 0771-5850578)
附件: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财政外聘人员报表.docx
南宁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