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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及政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44期)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     2024-09-09 10:23:41

现将辅警招聘体检及政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体检前有关准备工作,并及时办理政审各项证明材料:

一、入闱名单

各岗位入闱名单详见附件1。请考生仔细核对准考证号,确认是否具有入闱资格。

二、体检安排

(一)集合时间

9月11日(星期三)上午8:30。

(二)集合地点

地铁1号线屏山站D出站口(鼓屏路和冶山路交叉路口旁)。具体集合位置详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照1张,黑色签字笔1支。男生还需自备现金420元,女生还需自备现金430元(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只收现金,自备零钱)。

2.体检当日早上须空腹,体检前一日晚20:00以后不再进食,以便抽血检查。有近视的,应自行携带合适度数眼镜。

3.体检当日应穿着轻便的服装,并着运动鞋或平底鞋。不得穿着和佩戴含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女生请勿着裙装,长发应事先盘起。

4.体检由公安机关统一安排开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如有色盲、文身、肢体功能障碍,以及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认定为体检不合格。具体结果以医院体检为准。

5.考生禁止携带手提袋、背包等各类装具进入体检场所,请考生轻装出行。

6.迟到考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考生进入体检场所后,严禁吸烟、严禁喧哗吵闹,服从管理,体检未结束不得离场。对违反体检工作纪律、不服从管理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7.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体检时间将延期安排。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系。

8.考生体检报告由招考单位统一保管存档。考生未按要求准备的,所产生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政审安排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考生本人、父母(含继父、继母)、配偶须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交时间

9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00。

(二)提交地点

报考01岗位: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桃岭路181号福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1楼接待室,咨询电话:87022409。

报考第02-07岗位: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畅安大厦13楼),咨询电话:87027845。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须按照本人、父母、配偶的先后顺序依次排放,并在每份《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右上角统一注明本人准考证号。

2.若考生的关系人有离异、再婚、已故等特殊情况,须附上离婚协议、死亡证明、法律文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再婚人员另一方也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3.考生的父母或配偶为我局公安民警、文职干部的,考生的父母或配偶本人仅需提供在职证明和关系证明。在职证明和关系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由所在单位负责领导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4.考生所提交的材料由招考单位统一保管存档。政审结论以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认定为准。

5.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政审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特此通知。

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4年9月9日

附件1:入闱体检及政审考生名单(第44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