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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关于招收职业见习生的公告

来源: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4-09-09 15:06:21

为做好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思明区决定面向社会招收职业见习生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见习对象

厦门生源、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教育高校毕业生。其中:

1.厦门生源毕业生: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2.离校2年内未就业: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未有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

二、见习政策及待遇

1.职业见习期限最长为一年。

2.职业见习待遇:见习期间生活补贴标准2233元/月。

3.见习岗位工作内容、条件限制等详见附件,如有不明事项,请咨询用人单位。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长期有效。

有意者请联系用人单位,并将个人简历发送至用人单位邮箱。

附件:厦门市思明区见习岗位信息表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附件:厦门市思明区见习岗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