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火灾防控能力及其他突发性灾害事故处置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年龄条件: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之间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非灭火救援员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以放宽至50周岁。
3、身体条件: 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6以上或矫正视力4.8以上(需要术后满1年,且提供手术病例),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4、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同等以上文化程度。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处分期未满的;
(3)存在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身上有纹身或纹身经清洗仍可辨识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8)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9)曾在本市从事专职消防工作的,因个人原因离职的,离职时间未满3年的;
(10)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灭火救援员、驾驶员、接警调度员和机动车维修、护理、电工等技术岗位,主要从事灭火救援、消防车辆驾驶、指挥中心值班、机动车辆维修、医疗护理和勤务保障等工作,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1)灭火救援员岗位:限男性。在同等条件下,大学本科毕业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及体育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2)驾驶员岗位:男性,持有A1、A2或B2驾驶证,且驾驶准驾车型实际驾龄不得少于1年。在同等条件下,大学本科毕业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及体育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驾龄在2年以上和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3)接警调度员岗位:男性,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计算机专业(熟练掌握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或中文专业(扎实的文字写作能力),要求身心健康、口齿清晰,团结同志,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作风端正。
(4)机动车维修工岗位:男性,具备车辆故障诊断和维修保养能力。同等条件下,具备B2以上驾驶证、驾龄在1年以上和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5)护理岗位:男性,护理学专业,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在同等条件下,具备B2以上驾驶证、驾龄在1年以上和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6)电工岗位:男性,持有效电工证。在同等条件下,具备B2以上驾驶证、驾龄在1年以上和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
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报名表、承诺书、近12个月个人征信报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专业资格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3张。
2、报名地点: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身份证、退伍证、驾驶证、学历情况、工作证明等证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政治审查
主要审查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考核程序
(1)体能测试
科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10米×4往返跑,单科满分10分,低于1分的不合格,不予招录,体能测试总分为四个科目的总分,体测标准见附件。
其中,报名接警调度员、机动车维修、护理和电工岗位人员,需先进行专业技能面试,合格后参加体能测试。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职业认知、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合格,不予招录。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心理测试
报名对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需求人数确定参加体检、心理测试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为期不少于45天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为体技能训练、队列训练和业务培训。对于在培训期间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将予以淘汰。
(七)签订合同
招聘人员培训合格后,统一分配到相应工作岗位,试用期3个月(包含培训阶段的时间),试用期满,支队将组织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管理
1、工作时间
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队备勤制度,每月休息10天,重大节假日及重要安保任务时需要全员在岗执勤备战,任务结束后给予适当补休。
2、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为2560元,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为3200元(扣除个人应缴纳的五险后)。
(2)录用人员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其中个人缴纳保险部分从基本工资内扣除,此外由单位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
(3)在岗工作期间统一发放制式服装。
(4)单位每年组织体检。
(5)入职满1年后享有年休假。
四、注意事项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信息发布以支队公告为准。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体检费由考生自行向医院缴纳)。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知晓有关信息,并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请广大考生请勿相信网络媒介或个人发布宣传的“交钱保过、不过退款”“内部有人保证录用”等虚假宣传信息。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负责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投诉电话:0416-3882471
受理举报投诉时间:2024年9月12日17时至聘用前(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特此公告。
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9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