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恩施州妇联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表现良好,品行端正,为人正派。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胜任机关单位办公室辅助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身体健康。
(五)属于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满足公益性岗位安置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四)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6日至9月13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恩施州妇联604办公室(恩施市施州大道63号)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填写《恩施州妇联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登记照两张、近期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可就近到街道社区、人社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本人实名登陆鄂汇办APP或湖北政务网搜索“电子就业创业证”可查询“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状态为有效或实际认定类型的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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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综合测评
测试方式视应聘人数确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
六考察与聘用
(一)依据测试成绩和体检情况组织考察,注重对考生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二)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依据综合测试、体检等情况,由州妇联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确定后,报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8—8236576
联系人:陈昱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