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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医院等15个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9-06 09:30:02

按照《忻州市人民医院等15个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9月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

地点:忻州市人民医院办公区4楼第一会议室(忻州市忻府区建设北路50号)。

二、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名单附后)。

三、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含港澳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认证的学历认证、学位认证报告、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符合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应提供相应印证材料。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4、已就业的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到合格证书的考生需下载打印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须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6、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以上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由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

3、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1次),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取消报考资格。

5、18:30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5日

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