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体测工作均已结束。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就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录用计划和综合成绩的职位排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见附件1)。根据招录公告,本次招录对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不实行递补。
二、体检确认
体检由市公安局负责并具体组织实施。请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公告,保持通讯畅通以接收通知,确认体检事宜。
放弃体检者请按要求填写《放弃公务员体检及录用资格声明》(见附件2),并于体检前报市公安局。
三、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四、具体要求
(一)请体检人选自行下载填写《济南市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考生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使用A4纸反正面打印,于9月7日16时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市公安局招警办邮箱(3354328949@qq.com),纸质版(“本人签名”须为手写)由考察组工作人员联系考生收取。
(二)体检人选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对在体检过程中有违规违纪情形的,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21〕12号)严肃处理。
(三)体检人选须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和监督。体检时,除工作人员外不得由其他人员陪同,体检人选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
(四)为确保体检时身体状态良好,请体检人选体检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做好自身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五)体检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附件4)。
未尽事宜,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1-85080267
附件:
附件1:济南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3:济南市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考生基本情况登记表.xlsx
济南市公安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