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第一中学引进2025年教育人才专项工作已开始,根据《云南省曲靖市第一中学引进2025年教育人才专项实施方案》,现将关于体检、考察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曲靖市第一中学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曲靖市第一中学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最终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曲靖市第一中学引进教育人才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实习量化评价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实习量化评价成绩×50%。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引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出现岗位无符合条件人员,则不予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引进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特此公告。
曲靖市第一中学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