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贞丰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规定,现将贞丰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第二批)进行公示及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第二批)公示
结合体检情况,根据《选聘简章》规定,现将贞丰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第二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9日。若有疑问,请于2024年9月9日下午18:00前向贞丰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体检相关事宜公告
(一)体检对象
贞丰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进入体检人员(第二批)(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24年9月11日。
(三)体检须知
1.体检考生于9月11日上午7:30开始进入原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集中(贞丰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处),9月11日上午7:50仍未到达原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规定进行递补。
2.体检前2天内,请考生不要进食高脂肪和油腻的食物,以保证血液化验的准确性;体检前1天晚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请考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及其它含酒精的饮料,不要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请考生不要饮水和进食,做完部分检查项目(采血和B超)后方可进食;女性考生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考生,务必事先告知引领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请勿做X光检查。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考生要注意个人卫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现场交给体检医院(由于体检要将考生的手机统一管理,请考生自行准备现金300-400元)。
4.参加体检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未带证件的,不得参加体检。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前做好准备;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的,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集中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体检结论将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进行公示,不再电话通知体检结论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温馨提示:为确保本次体检考生顺利参加体检,请考生亲属、朋友不要陪同前往体检。
咨询电话:0859-6617160(贞丰县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贞丰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第二批)
附件:贞丰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第二批).xls
贞丰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
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