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珠海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珠海市国资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下统称公务员),含中央、省驻珠单位公务员。
二、职位设置
计划选调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1名。
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有《公务员转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上3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含)以下(上述年龄以公告发布之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具有职位相应及以上层次职务、职级。涉及领导职务和职级升降、领导职务和职级互相转任的,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四)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受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市外转任到我市各级机关(单位)人员工作未满3年,选调生基层锻炼时间未满2年,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转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6日至9月13日24:00。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地址为gzwrsk@zhuhai.gov.cn。报名人员须按公告要求,及时如实报送相关材料,邮件主题按“选调报名-姓名”命名。报名材料如下:1.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可双面打印PDF格式及word版);2.个人信息采集表;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资料扫描件,就读为境外大学的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4.业绩证明材料,如受表彰奖励的文件、本人撰写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3篇以内)等,没有可不提供。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核。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二)专业测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文字综合能力、理论素养、知识水平。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
(三)确定面试人选。在专业测试得分合格的报名人员中,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不予开考。入围面试人员工作单位为区以下机关的,面试前须取得各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综合分析、判断决策、人际沟通、团队协作以及言语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得分=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职位选调。
(六)组织考察。确定考察对象后,由我委派出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经考察,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转任情况的,不予转任。
(七)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由我委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对象,如递补,按综合评价得分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手续办理。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其他事项
珠海市国资委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0756-2261109。
附件:
1.珠海市国资委2024年度选调职位表
2.珠海市国资委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珠海市国资委选调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
4.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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