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定向派遣至南通市学田幼儿园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二、相关要求
1.招聘岗位:帮厨。
2.招聘人数:1人。
3.年龄要求: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4.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
5.其他条件:有厨师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会制作各式中西式点心者优先;男性优先。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其它材料。
5.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513-83558046(工作日9:00-11:30 ; 13:30-17:00)
四、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协调合作、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录用与待遇
1.录用。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录用的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在该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待遇。录用人员年收入参照崇川区公办幼儿园非编工作人员年收入标准执行。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3-83548804。
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