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体检和考察等相关招聘环节已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9月2日—9月10日。
二、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广开四马路与广开南街交口
邮编:300102
电话:27459983
联系人:刘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