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第三批)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五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1.天津市津南医院;2.天津市津南区中医医院
通讯地址:1.天津市津南医院:津南区咸水沽镇安荣道1号;2.天津市津南区中医医院: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金浩园16号楼
电话:津南医院022-28562663;中医医院022-28515972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津南医院
天津市津南区中医医院
2024年9月2日
《2023年天津市津南医院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五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