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要求,经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拟递补、调剂聘用刘梓琳、韩勋同志为梅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梅州市公安局政治处人事科反映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反映聘用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4年9月4日至9月10日
监督电话:梅州市公安局政治处人事科
0753-2169360
梅州市公安局
2024年9月3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拟聘用岗位 |
1 |
刘梓琳 |
女 |
警务辅助岗 |
2 |
韩 勋 |
男 |
警务辅助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