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丰台区南苑街道发展需要,进一步充实协管员队伍。南苑街道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满足以下五类其中一项):
1.女性满四十周岁以上、五十周岁以下人员和男性满五十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人员;
2.残疾人员;
3.享受“低保”待遇人员;
4.“零就业家庭”人员(现役军人配偶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需连续中断缴费1年以上)。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北京市丰台区户籍人员。
(四)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现役军人配偶、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五)需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三、招聘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南苑街道办事处(地址:槐房路66号)217办公室
4.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持本人的下列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现场无法复印),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1)填报完整的《南苑街道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登记报名表》(自行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复印件(需首页、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5)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后请写名字);
(6)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信(党员提供);
(7)其他可以证明上述证件的相关材料。
(二)面试安排
面试地点:南苑街道第二会议室。
面试时间:9月19日上午9点30分
注:面试时间如遇调整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三)政审和体检
符合录用条件人员,由南苑街道组织政审和体检,体检费自理。政审中需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公示
1.街道将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信息将在“丰台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2.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3.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正式聘用或应聘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四、录用及待遇
工资发放由市民活动中心负责,按照街道相关文件执
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五、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面试、体检和考察中有作弊行为的,将取消资格。
2.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有效,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本招录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南苑街道所有。
咨询电话:67984757
附件:南苑街道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登记报名表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