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4〕6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琼人发〔2021〕146号)等文件规定,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办事处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主要从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等相关辅助工作。
二、报名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大龄人员;
(3)登记失业连续1周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
(6)随军家属;
(7)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岗位要求
1、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
2、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操作等。
四、招聘方式、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15日
2、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美兰区碧海大道13号海甸街道办事处一楼社保办公室
联系人:林先生、黄女士
联系电话:0898-66183093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在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的方式,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1),同时将个人简历(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及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等材料纸质件一并交至报名地点联系人处。
(二)资格审查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办事处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择优选择进入下一个环节,届时将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组织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测试,面试由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评价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发展和培养的潜力等。
(四)聘前公示
经资格审核、面试等程序后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公开栏张贴聘前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拟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在市就业局门户网站公示一周。
(五)人员聘用
公示后,被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组织拟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逾期不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作待遇
按照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010元(含社保个人部分)发放。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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