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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来源:郑州大学     2024-09-02 17:17:31

河南贯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员工2名,拟派遣至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从事药物分析、病理诊断、动物技术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药物分析人员1名,

(二)病理诊断人员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二)岗位职责及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二)有意应聘者请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

(三)请将下列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zdap@zzu.edu.cn,邮件主题请按下列格式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姓名”。例:“科研助理+郑州大学+张**”。

1、应聘人员登记表(Excel格式);

2、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及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所有文件由PDF合并为一个文件,以PDF文档形式发送;

3、与应聘人员登记表同底版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蓝底,jpg格式,大小为130*160像素,照片清晰,文件命名为“毕业院校+姓名”。例:“郑州大学+张**”。

四、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考核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询报名邮箱反馈信息。如因个人原因影响应聘,后果自负;

(二)报名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应按公司要求补充或者更换,并及时提交,未按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所有参加现场考核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原件)以供核查。若现场复审材料未通过,则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由河南贯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及派遣

(一)考核通过且体检合格者,与河南贯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郑州大学人事部备案后,派遣至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工作;

(二)拟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按照合同履行职责。试用期期间经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考核不合格者,派遣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三)在应聘之前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七、工资待遇

税前工资:6000-10000元左右/月(含单位和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具体面议。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781965

河南贯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

2024年9月2日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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