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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学院关于开展职员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09-02 15:13:31

各位老师: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职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校人[2017]24号)文件精神,材料学院拟开展2024年度职员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程序

1. 学院各个聘任环节的详细安排及时间节点如下:

(一)9月2日(周一)向全院发布学校通知,并明确如下聘任环节的详细安排及时间节点;

(二)9月11日(周三)下班前按照通知说明,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纸质档);

(三)9月18日(周三)学院完成材料审核和材料展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9月20日(周五)学院聘任工作组完成考核、答辩,确定推荐人选;

(五)9月25日(周三),学院完成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六)9月30日(周六)前,学院提交《单位职员申报及推荐情况一览表》(原件1份,见附件3)和推荐人员的《华中科技大学职员聘任申请表》(盖章原件及PDF电子版)报送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办公室。

2.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查。

3.学校组织完成六级职员、五级职员的评议和聘任工作。

4.学校发文聘任。聘任时间从校聘会通过当天算起。

二、评聘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1.严格掌握聘任条件,按规定程序做好拟聘任对象的考核推荐工作。

2.由于五级、六级职员空岗有限,学院将对本单位申报五级职员的人员择优推荐,推荐六级职员的人数不超过符合相应申报条件人数的一半,推荐办法由学院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结合院系实际情况决定。

3.申报人年龄、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有关业务成果统计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4.经报学校批准,连续两次申报高级岗位未能获得聘任者,暂停申报一次。申报次数的计算以单位正式向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为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