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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教育系统202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及入围资格复审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雷山县人民政府     2024-09-02 11:56:02

雷山县教育系统202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核查工作现已结束,现就笔试成绩核查情况、排名及资格复审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核查及排名

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已核准无误,考生请于2024年9月2日中午12时之后登录“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qdnzrsjzr)”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笔试成绩排名查询。

二、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笔试成绩以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可进入面试。如遇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则确定为拟进入面试对象。

三、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9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现场资格复审在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复审(含递补资格复审)地点为雷山县教育局二楼人事政工股(雷山县丹江镇雷西路1号)。

四、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按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下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书面承诺(模板见附件2)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载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雷山县教育系统202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5.下列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前),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止2024年8月8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

(2)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须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因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4年8月10日>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1);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4年8月10日>前);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须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同时考生须书面承诺(模板见附件2)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资格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

请入围资格复审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便于招聘单位联系。如联系方式变化,请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告知新的联系方式。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向社会公示。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2.考生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除了“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签字盖手印)。

温馨提示:

雷山县教育系统202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拟于2024年9月8日(星期天)进行(具体时间以我县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我县发布的各环节招聘信息,如面试、体检等相关事宜内容都将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进行公布。同时,我县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对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联系电话:0855-3336770

监督电话:0855-3331010

附件1.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仅供参考).doc

附件2.承诺书.docx

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