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选聘贵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程序
(一)申报
1.申报时间: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方式:此次选聘申报工作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的原则,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定向邀请等方式。推荐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填写《贵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荐(申请)表》(一式二份)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ssfjxzzfxtjdc@guiyang.gov.cn或者交至贵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贵阳市政府办公大楼A区230室)。
(二)审核批准
行政执法监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信用良好,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2.关注政府法治建设、公道正派、坚持原则;
3.具有监督所需的法律知识(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优先),依法履行职责,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4.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身体健康,时间、精力能保障工作需要。
(三)聘任
将选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二、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为义务监督,无工作报酬,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内不脱离原工作岗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