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街道垃圾分类工作人员队伍,提高垃圾分类管理服务水平,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垃圾分类指导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垃圾分类指导员2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能适应加班者优先。
(四)有较好的文字基础,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
(五)年龄限40周岁以下。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岗位薪酬及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2024〕3号)中环卫工人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8日(工作日),8:00至11:30,14:00至17:00。
2.地点:站前街道环卫站(荔湾区站前街西站一街16号),联系电话:020-36169547。
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和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失业证或工作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荔湾区站前街道工作人员招考招聘报名表、小1寸彩色照片1张及有相片的个人简历到环卫站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三)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四)录用
1.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失业证等。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站前街道环卫站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