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临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1名劳务派遣人员,主要从事新媒体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四)截止2024年8月31日,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编导、传媒、影视编辑、新闻、动漫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有较强的文字编写和策划能力,能独立完成通讯报道、新闻稿件的撰写;
(六)熟练掌握摄影、摄像技能,熟练掌握各类微信编辑器、H5页面制作和编辑排版工具,掌握photoshop等制图软件的基础操作。具有从事新媒体采编制作、广播电视新闻采编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吸毒、酒驾、赌博等受过行政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违纪违规被原用人单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其他不适宜招聘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武隆区人民检察院303室。联系电话:023-77712678。
3.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份。
四、考试
包括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现场制作新媒体作品,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业务素质及专业能力。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用工形式及岗位待遇
对考察合格人员用工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即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武隆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工单位向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武隆分公司提出解除与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重庆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指导标准》执行。
八、招聘纪律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和有关纪律,违者取消参考资格。不按时应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其它事宜
本简章由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