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博士长期招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要求,经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确定10个岗位18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标“Y”的人员)。
根据博士长期招聘(第一批)面试成绩,各岗位招聘情况如下:
1.艺术与传媒教师2、生涯规划指导2、教育宣传理论研究岗位招聘人员已满,上述岗位终止招聘。
2.教学理论研究岗位核减1个招聘计划,剩余3个招聘计划继续招聘;就业指导师岗位核减1个招聘计划,剩余3个招聘计划继续招聘;俄语教师岗位核减1个招聘计划,剩余1个招聘计划继续招聘;跨境电子商务教师2岗位核减2个招聘计划,剩余1个招聘计划继续招聘。
3.教育政策理论研究、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教师、跨境电子商务教师1岗位按原招聘计划人数继续招聘。
现将面试成绩、进入考察体检情况和考察体检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采取等额方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考察材料、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请进入等额考察体检范围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9月2日(星期一)16:00前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予以确认。
邮箱:ysgzzzb@qd.shandong.cn
邮件发送主题及内容格式如下:
邮件主题:姓名+报考职位。
邮件内容:姓名+报考职位+是否参加考察体检。如“张某某,报考职位*****,确认参加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的2024年博士长期招聘的考察体检。”
二、考察体检有关要求
(一)提交考察材料
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现实情况表现材料。
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或派出所出具。如有需要,报考人员可联系报考单位开具介绍信。
2.现实情况表现材料: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社区或街道出具。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要情况,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需加盖单位或村(居)委会、社区或街道公章,字数不限,无固定格式,写明情况即可。
(二)提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5日(星期四)16:00前,递交至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岛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路1007号)尚德楼313室。也可顺丰快递至学校,邮寄地址: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岛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路1007号)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0532-58255030,收件人:孔老师。也可将盖章扫描件先发至邮箱:ysgzzzb@qd.shandong.cn,邮件主题:姓名+报考职位+考察材料,原件务必于体检时携带上交。
考生个人承诺延迟补交的材料于体检时携带上交。
(三)档案考察及注意事项
按时确认参加考察体检的人员,如个人已掌握本人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的,可与考察体检确认邮件同步发送上述信息。
1.考察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结合岗位条件开展。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请于体检通过后到学校组织人事部开具调档函,档案要求密封完整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2.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予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三、体检有关要求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到本人。
(二)体检标准和项目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有关说明
1.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需禁食8-12小时。女生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在哺乳期或已经怀孕的提前告诉医护人员。体检时需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3.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体检费用自备(现金、医保卡或银行卡)。
4.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需按统一安排的时间地点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未经批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5.体检人员须独自体检,严禁人员陪同,间隔就坐,须注意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6.体检前须做好健康管理,如有异常者须提前告知。
7.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人社字〔2021〕31号)相关规定,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请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向学校提出复检要求,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学校在官网公布考察体检信息。考生在正式录用之前需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录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校联系。
9.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具备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资格。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博士长期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2-58255030
(请在工作日的9:00-11:00,14:00-16:00拨打)。
附件: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博士长期招聘(第一批)面试成绩汇总表.pdf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