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规定,经单位申请、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双向对接等工作流程,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审核通过,拟安置公益性岗位1人,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对上述人员如发现有影响上岗的情况或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4年8月30日—9月5日)。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
联系电话:运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0359—2089925
运城市就业服务中心0359—2222571
运城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