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的公告

来源: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08-30 10:42:03

为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解决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对稳定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及“三无”船舶失船人员;

6.随军家属;

7.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岗位开发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岗位名称及人数:共招聘30人,其中打印协管员1人、后勤协管员1人、宿舍协管员11人、公共卫生保洁17人。详细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为1850元/月。

(四)工作内容:根据所在单位的岗位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六)工作地点:见附件1。

(七)年龄: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八)学历:不限。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保亭县新兴东路保亭县教育局办公楼人事管理室203室)。

(三)联系电话:83666810。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标注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意见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及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下同)和复印件;(2)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3)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残疾证、完全失地证明等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准入查询

对拟聘人员按相关文件的规定,查询有无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对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将不录用。

六、录用

依据准入查询结果,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年度考评,如考核为不称职档次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三)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附件:1.2024年教育系统招聘公益性岗位

2.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8月30日

附件列表:

附件1:2024年教育系统招聘公益性岗位.docx

附件2: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