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眼科医院(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北院区)位于安庆市经开区湖心北路107一1号,前身为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于2021年11月经市政府批准正式挂牌。
医院开设床位150张,设有视光中心、屈光手术中心、干眼治疗中心、眼整形美容科、斜视与小儿眼科、眼表疾病专科、白内障与晶状体疾病专科、青光眼及视神经疾病专科、玻璃体视网膜疾病专科9个亚专科,并提供内、外、妇、儿的综合医疗服务。
眼科是安徽省重点特色专科、安徽省劳动模范班组、安庆市第五周期重点专科、安庆市眼科质控中心挂靠单位、安庆市医学会眼科分会主委单位、安庆市青少年近视防治中心、“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眼科协同发展战略联盟”成员单位、北京同仁医院眼科医联体医院、上海第九人民医院集团眼科(眼眶病眼肿瘤)专科联盟成员单位,安微省眼科视光联盟成员单位。
为建设区域眼科医学中心,推进科教兴院、人才强院,根据医院学科发展需要,公开招聘眼科主任助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职称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工作地点 |
1 |
安庆眼科医院 |
眼科主任助理 |
2 |
眼科学 |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眼科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
45周岁及以下 |
安庆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
5.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初始学历至申请之日连续的学习工作经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等;
2.业绩成果:2-3项最具代表性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论文、课题、奖项等);
3.个人工作设想:包括实现学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思路、举措和目标等。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人才待遇
根据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实行一人一议。
1.临床资源:保障床位、手术间等的配备;
2.科研资源: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3.住房保障:享受一次性安家费,提供两年免费公寓;
4.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入托等。
五、联系方式
1.请将需要提供的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aqeyhr@163.com,主题注明“姓名+眼科主任助理应聘”;
2.通过资格初审者,我们将一对一联系,安排后续工作;
3.联系人:赵老师,咨询电话:0556-521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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