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单位编外招聘公告,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1、人员信息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拟聘部门 |
拟聘岗位 |
最高 学历 |
最高学位 |
毕业学校或原工作单位 |
1 |
胡晓丹 |
女 |
1996年10月 |
杭州师范大学东城小学 |
小学语文 |
本科 |
学士 |
南开大学 |
2 |
胡霜 |
女 |
2000年3月 |
杭州师范大学东城小学 |
小学语文 |
本科 |
学士 |
商丘师范学院 |
3 |
王敏 |
女 |
1998年6月 |
杭州师范大学东城小学 |
小学心理健康 |
研究生 |
硕士 |
宁波大学 |
4 |
刘婷 |
女 |
2001年1月 |
杭州师范大学东城小学 |
小学体育 |
本科 |
学士 |
南京师范大学 泰州学院 |
2、公示期至2024年9月4日。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
3、咨询、反映电话:0571-28188906
杭州师范大学东城小学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