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州文化发展集团公司)是由楚雄州人民政府出资,州委宣传部和州国资委共同管理监督,于2023年3月30日注册成立的州内唯一一家专业的集报业、印务、融媒、影视、演艺、文化发展于一体的公益类国有独资文化企业,旨在致力发掘和打造一批知名文化品牌、做大培强一批文化市场主体,全力为楚雄文化强州建设贡献力量。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委托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州人才发展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子公司工作人员5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楚雄州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能力,遵守纪律,有团队合作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9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18至40周岁(1984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期限未满的人员;
4.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8:00至9月4日18:00。
(二)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在“楚雄州人才发展公司”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流程:登录“楚雄州人才发展公司”微信公众号→选择“考试报名”→进入“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小程序→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
2.报名需要提供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必须提供)扫描件、资格证书(如有)扫描件等。
应聘人员应当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图片、扫描件材料)。如因提交虚假材料或填报信息错误、模糊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三)报名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29日8:00至9月5日12:00。
2.报名资格初审采用系统自动审核及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系统及人工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3.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公司”微信公众号推送给个人,请应聘人员关注此公众号并留意报名系统信息。
4.报名信息修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2024年9月5日18:00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修改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5.资格初审答疑。对资格初审有疑问的,请于2024年9月5日18:00前向州人才发展公司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8月29日8:00至2024年9月6日24:00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公司”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每人缴纳报名费5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放弃笔试考试及后续程序的,一律不予退费。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等于或高于1:3方能开考,低于1:3的,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裁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因取消招聘岗位的退还应聘人员报名费(无息)。
(六)准考证打印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9月8日8:00至笔试开考前。
2.准考证打印方式:登录“楚雄州人才发展公司”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如遇问题,请与州人才发展公司联系解决。
五、考试
(一)考试方法。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所占权重为40%,面试所占权重为60%。
(二)笔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3.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国企相关知识。考试不设定具体的考试命题范围。
4.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内容为准。
5.笔试成绩公示和公布。笔试成绩公示3天,公示期间仅接受参加考试但成绩为0或被标记为缺考、对违纪有异议的人员查疑,查疑结束后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天内,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岗位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出现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成绩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团队协作及岗位履职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递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通知书打印:登录“楚雄州人才发展公司”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如遇问题,请与州人才发展公司联系解决。
5.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载明内容为准。
(四)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天内,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较高人员、持有岗位履行职责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人员、学历较高人员、相同学历下持有学位证人员的优先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地点和时间另行公告。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告。
(三)资格复审内容
1.资格复审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条件及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即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无人事劳动关系纠纷的书面承诺,如考察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原工作、协议、合同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终止合同或存在劳动人事纠纷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体检
(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普通公务员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
(二)体检由州人才发展公司统一组织到市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八、考察
(一)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二)由州文化发展集团公司及州人才发展公司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九、拟聘用人员确定
(一)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聘用人员由州文化发展集团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十一、递补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申请放弃的岗位,可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二、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根据州文化发展集团公司各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施行。
(二)其他福利待遇:按州文化发展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的规定执行。
十三、招聘纪律
(一)州人才发展公司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组织及实施。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报考和聘用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四、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关注“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如招聘计划调减、考试成绩公示等普遍报考人员应当知晓的事项将在上述微信公众号公告,所有事项凡在微信公众号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
(二)报考人员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要确保报名填写联系电话畅通,因所填写联系电话不能取得联系视为报考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六)报考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楚雄州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3100330(州文化发展集团公司)
0878-3117323(州人才发展公司)
附件:楚雄州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楚雄州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
附件:楚雄州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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