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社厅、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做好就业见习扩规模提质量相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1号)、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忻人社函﹝2023﹞3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现将报名事宜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
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或就业转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的城镇登记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对其中享受过雨露计划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二、见习期限
见习期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结束,为期一年。
三、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需按规定由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每月1780元的生活补助,同时为见习人员购买保险金额不低于85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见习管理
(一)见习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见习单位可以提前解除见习协议,并于5个工作日内报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1、无故缺勤连续5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
2、不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且经教育无效的;
3、因见习人员过失,给见习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4、本人已就业或不愿继续见习的。
(二)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见习人员可以提前解除见习协议,并向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或举报。
1、未按时足额支付见习生活补助的;
2、未按协议提供见习岗位或见习条件的;
3、安排见习人员从事有毒有害或有安全隐患工作的;
4、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见习人员见习的;
5、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见习人员人身安全的。
(三)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出具就业见习鉴定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五、见习报名
有意向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进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shanxi.gov.cn),然后进入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联系电话:0350—8150220
附件《2024年就业见习单位公示名单》
岢岚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