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2024年度南充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考调)计划名额5: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1 |
黎帛鑫 |
2024110100706 |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政策法规 |
2 |
向文锋 |
2024110100711 |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政策法规 |
3 |
谢艳坪 |
2024110100623 |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政策法规 |
4 |
江禹莹 |
2024110100707 |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政策法规 |
5 |
张富翔 |
2024110100722 |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政策法规 |
6 |
王庆武 |
2024110100823 |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园区建设 |
7 |
何婷 |
2024110100806 |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园区建设 |
8 |
杨丁洁 |
2024110100822 |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园区建设 |
9 |
陈泳舟 |
2024110100817 |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园区建设 |
10 |
张海伦 |
2024110100821 |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园区建设 |
11 |
唐莞 |
2024110100824 |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园区建设 |
12 |
白鑫 |
2024110100914 |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行业管理 |
13 |
张怀文 |
2024110100904 |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行业管理 |
14 |
姜鲲 |
2024110100902 |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行业管理 |
15 |
冯健 |
2024110100905 |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行业管理 |
16 |
李小琴 |
2024110100916 |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行业管理 |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9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二)地点: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11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农科巷118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2024年度南充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A4纸双面打印;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三)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四)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五)是否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是否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否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六)是否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证明材料(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七)2张2寸彩色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材料)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是报考者本人,不得由他人代办。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有关事项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下阶段的面试、考试总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均公告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不再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自行关注。
(二)资格审查贯穿遴选(考调)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17-2800315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