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动支队十堰驻勤点行列。
01招聘岗位
(一)战斗员(15人)
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社会救助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执勤车驾驶员(5人)
从事消防车驾驶和维护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02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个人征信良好,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可靠、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
4、战斗员年龄18-30周岁,驾驶员、专职消防员管理骨干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5、岗位要求为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高162CM以上,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标准体重=(身高-110)kg];
7、体貌端正,身心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体检标准;
8、优先聘用本科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各县市消防救援大队的专职消防员以及有市级及以上消防专业培训经历和资质认证人员;
9、应聘执勤车驾驶岗位的,需持有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相应准驾车型实际驾驶经历2年及以上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受到开除公职、党籍、军籍处分的;
4、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辞退的;
5、身体条件或其它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03职业待遇
(一)经济待遇
1、根据不同学历、服役(工作)经历及岗位评定等级,并逐级增长。最低等级月收入为5040元起(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
2、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节日补助、高温补助(6至9月份)、执勤补贴、现场救援补助和技术、管理岗位津贴,年底根据考评情况发放奖励工资;
3、单位福利。
(二)政治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等级管理,社会青年、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退出人员和部队退役人员通过入职培训考核后,根据学历、服役(工作)年限评定相应等级;
2、设置队长助理、分队长、班长、副班长等管理岗位;
3、在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可推荐入团、入党和表彰奖励等;
4、在新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授衔时,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可计算相应年限。
(三)关爱优待
1、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
2、单位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按等级分别享受10、15、20天)和公费体检;
4、在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可推荐参加各类消防救援相关的专业培训,在岗1年以上的,分四年每年按25%报销培训费;
5、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期间可享受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等相关优待政策。
04工作时制
实行工作5天(24小时驻勤)、休息2天的轮休制。根据所在单位工作安排,可选择工作5天轮休2天、工作10天轮休4天、月休(当月轮休8天)三种轮休模式。
05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6日17点止
06工作地点
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动支队十堰驻勤点
07报名资料提交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毕业证和相关技能证书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近期蓝底免冠彩照电子版、《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动支队十堰驻勤点政府专职消防员应聘报名信息表》电子版
发送到电子邮箱:
1262988894@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意向岗位+身份证号,例:张三 消防员 420123456789012345。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曾有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1年以上)的人员须提供相关岗位工作证明材料(工作证明、离职证明、劳动合同扫描件和工资流水相关证明)。
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电话:18272338610 罗队长
17605115670 张队长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08招聘考核
招聘考核分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和政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09特别提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入职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体检等环节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招聘由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动支队十堰驻勤点组织,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辅导用书;在招聘过程中,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任何机构和个人以各种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