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4】147号),在全市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4届离校未就业数据库名单中)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二、招聘名额
全市共招聘433个临时公益性岗位。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生活待遇
招聘的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管理,对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五、日常管理
用人单位与招聘的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约定双发权利、义务。用人单位要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对虚报冒领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形,一经发现、清退违规在岗人员,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六、报名时间、方法及要求
报名时间:截至至9月5日下午17时。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要求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各县(市、区)报名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